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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前三季度房价上涨4.1% 涨幅处于中下游

来源:大众网 -- 2013-10-31 08:54:41 字号:TT

  位列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第13位,涨幅处于中下游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1月到9月份,青岛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1%,对比一线城市涨幅明显较小,在全国15个副省级以上城市排名第13位。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全国各大中城市房价普遍回升明显,本市积极落实国家调控政策,特别是“国五条”落地后,采了一系列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根据统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分别上涨14.1%、11.7%、14.0%、12.8%,而青岛为4.1% ;对比同类城市,青岛在15个副省级以上城市排名第 13位 ,房价涨幅基本处于中下位。2012年底以来,全国各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普遍上涨,其中部分城市,特别是京沪广深等一线城市领涨,且涨幅较大。

  在调供应、促上市等调控措施的综合作用下,本市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发展,房价涨幅相对较低。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上半年(3季度数据尚未公布),本市GDP增幅为9.4%,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9.2%,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2.0%,房价涨幅明显较小,表明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较为明显。

  业内人士认为,本市针对不同收入阶层提供了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特别是近年来,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了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本市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一是多供地,稳定市场预期,2013年全市计划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值,达1350公顷以上。1月至9月,全市住宅用地供应948.79公顷,同比增长27.51% ;二是推房源,加快房屋销售。实行商品房预售计划管理,提前掌握市场总体供应情况,加大住房有效供应,力推适合刚性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楼盘项目加速入市,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三是促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在房屋交易各环节加强引导,公开商品房预售方案,在售楼现场一次性全部公示房源和价格,售房信息实时动态展示,保障购房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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