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娄花)“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4日,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根据市食安办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意见》,本市公布了第一批22家企业食品安全红名单和31家企业黑名单,诚实守法的红名单企业受到“呵护”,而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在贷款、用地、税收等方面处处受限制,违法的“黑”企业5年内不得干食品行业,信用记录像“身份证”一样伴随着企业负责人。
红黑名单咋选的?
食品安全红黑名单是如何选出来的?市食安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2月份《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以来,市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对各自领域内的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进行了初步上报,市食安办组织进行了筛选汇总,并于8月9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评审会进行了进一步的审核确认,8月15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并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目前,青岛市首批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已经确定,其中红名单22家(生产加工领域11家,流通领域5家,餐饮具消毒领域1家,种植养殖领域4家,盐业1家),黑名单31家(生产加工领域3家,流通领域1家,养殖领域5家,食品犯罪22家),餐饮消费领域红黑名单将在第二批予以公布。
根据《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列入“红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年审年检、立项审批、用地审批、经营准入、评先评优、信用评级、产销对接、税务服务、品牌培训、商标注册等方面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的服务。
进了黑名单啥“下场”?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有怎样的“下场”?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外,由市食安办向市级工商、税务、金融、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工商部门负责依法严格限制增加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税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其税务管理;征信管理部门负责将名单加载至青岛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查询支持,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用地;对违法失信行为,由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市食安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其直接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如:青岛青丽啤酒有限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老板5年内不能干食品行业;青岛御厨王食品有限公司的最终处理结果正在申报中;公安所提报的22家犯罪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已入狱。
针对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市食安办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进一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