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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布首批食品安全红黑榜 31家企业上黑名单

来源:大众网 -- 2013-09-06 09:41:49 字号:TT





  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娄花)“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4日,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根据市食安办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意见》,本市公布了第一批22家企业食品安全红名单和31家企业黑名单,诚实守法的红名单企业受到“呵护”,而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在贷款、用地、税收等方面处处受限制,违法的“黑”企业5年内不得干食品行业,信用记录像“身份证”一样伴随着企业负责人。

  红黑名单咋选的?

  食品安全红黑名单是如何选出来的?市食安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2月份《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以来,市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对各自领域内的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进行了初步上报,市食安办组织进行了筛选汇总,并于8月9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评审会进行了进一步的审核确认,8月15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并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目前,青岛市首批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已经确定,其中红名单22家(生产加工领域11家,流通领域5家,餐饮具消毒领域1家,种植养殖领域4家,盐业1家),黑名单31家(生产加工领域3家,流通领域1家,养殖领域5家,食品犯罪22家),餐饮消费领域红黑名单将在第二批予以公布。

  根据《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列入“红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年审年检、立项审批、用地审批、经营准入、评先评优、信用评级、产销对接、税务服务、品牌培训、商标注册等方面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的服务。

  进了黑名单啥“下场”?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有怎样的“下场”?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外,由市食安办向市级工商、税务、金融、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工商部门负责依法严格限制增加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税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其税务管理;征信管理部门负责将名单加载至青岛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查询支持,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用地;对违法失信行为,由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市食安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其直接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如:青岛青丽啤酒有限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老板5年内不能干食品行业;青岛御厨王食品有限公司的最终处理结果正在申报中;公安所提报的22家犯罪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已入狱。

  针对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市食安办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进一步修订完善。   典型案例

  青岛永生调料案

  2012年7月26日,群众举报称,青岛永生调料有限公司涉嫌修改产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非法加工和销售过期酱油、调味品等。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做好该事件的组织查处工作。在基本摸清青岛永生调料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事实的情况下,质监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2012年9月9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赵青被逮捕。

  韦冬生销售假酒案

  2012年5月3日,市北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查处了韦冬生销售假冒“芝华士”、“杰克·丹尼”、“人头马VSOP”、“黑方”、“马爹利”5个品牌洋酒的违法行为,依法扣押假冒洋酒1497瓶,货值总额为19万元。由于涉案案值巨大,根据相关规定,工商机关于2012年5月9日将该案件移送到市北公安分局。

  生产“地沟油”案

  2012年3月19日,即墨市质监局联合即墨市公安局对即墨市义先肉制品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涉嫌生产“地沟油”,现场存放上述油品2880千克。经查证,该厂生产的上述油品部分已销售给平度市古岘镇乔戈庄村的王守利、王守吉和王坚,3人购进的油品用于食品加工。即墨市质监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随后,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对即墨市义先肉制品加工厂负责人杨义先及王守利等4人批准逮捕。

  热点问答

  表现好,可从黑名单中删除


  列入红名单、黑名单有什么“硬杠杠”?市民发现食品企业违法违规如何举报?监管部门包庇黑食品企业如何处理?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能否改过自新,从名单中删除……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予以了解答。

  12种情形列入黑名单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想荣登食品安全“红名单”,需要符合下列标准: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将食品安全纳入企业目标管理;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完善;连续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等。一年的时间内,红名单企业要被监管部门跟踪监督,失信立马撤销。

  入选黑名单则有12种情形,包括: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食品的 ,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等。

  市民举报查实予以奖励

  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有食品问题,市民可不可以进行举报呢?


  市食安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建立健全群众有奖举报制度,本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对经查实的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人给予奖励,若市民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可以拨打12345进行举报。


  “黑名单企业不仅要受到相关部门的惩处,也要让消费者监督,让黑名单企业逐渐失去市场。”市食安办负责人说,食安的政策都是不断完善的过程,既然已经破题,就会坚持下去。因为牵扯部门比较多,政策的出台费尽周折,对进入黑红名单的要定期跟踪,而对于监管部门瞒报、谎报的,监察部门将追究其责任。

  黑名单管理期限一年

  列入“黑名单”后解除并不是那么容易,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对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单位,在“黑名单”期限届满之日起前20日内,由提请将其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组织检查,书面报市食安办。对已整改合格的,由市食安办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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