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幼儿园首次确定保教费收费标准,该标准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幼儿园托幼费和取暖费同时废止。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岛城幼儿园只能收取保教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保险费、床上用品费五项费用。
公办园保教费最高750元/月
昨日,岛城三家市属幼儿园公布了保教费收费标准:青岛幼儿师范院校附属幼儿园保教费为500元/月,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青岛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保教费为500元/月,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青岛市卫生局幼儿园保教费为最高不超过750元/月,经费来源为经费自理。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公布的三家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中,经费自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提出意见,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该收费标准将于2013年9月1日实施,幼儿园收取的托幼费和取暖费项目同时废止。
收费以法定工作日计算
幼儿园应当按月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月收取。幼儿在园天数按照法定工作日计算。对于幼儿自行退园,或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其中当月入园时间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退还半月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幼儿园应该将经物价部门审核后的《青岛市幼儿园收费公示表》在幼儿园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评定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幼儿园五项收费
■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
■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其中包括营养费。收取方面,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每月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校车接送费:要坚持自愿与非营利的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意外伤害保险费:应该坚持个人自愿原则,对于不愿意缴纳的家长不能强制性收取。
■床上用品费:幼儿园为入园新生代购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在收取过程中应按采购合同载明的实际进价一次性收取。收费前,幼儿园应公示床上用品的采购合同和实际进价,供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统一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