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合众人寿惠州中心支公司处理了一起重疾险理赔案件,客户家属在补缴保费并提交理赔申请的次日即获100234.74元理赔款。
据了解,邓先生于2007年2月2日为其妻子万女士购买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并附加幸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并为了防止疏忽导致保单失效,邓先生将保单的逾期未处理方式选择为自动垫交。
1月30日万女士因头痛、呕吐入住博罗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慢性肾功能衰竭(衰竭期),好转后出院。后于3月18日复诊,诊断为尿毒症。
邓先生查阅保单时发现从2012年开始自己忘记了保单缴费,后至中支前台查询发现,由于选择了自动垫交,万女士的保单还处于有效状态。
后邓先生补缴了保费,并提交完整的理赔资料申请理赔。5月17日,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向万女士赔付100234.74元重疾保险金,保证了万女士的后续治疗。
合众人寿理赔工作人员介绍说:客户在承保时选择自动垫交,即在客户忘记或不能按期缴纳保费的情况下,将由公司用其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垫交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