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青岛海关查获的两起牛皮走私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于涉嫌大量走私牛皮,并偷逃进口税款等,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10年不等。
据青岛海关介绍,2012年4月,在对进口数据进行比对验证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青岛海关发现部分企业进口盐渍牛皮价格偏低,且贸易性质有伪报嫌疑,随后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分赴河北、江苏、上海等地,针对货运、报关代理以及外商办事处调查取证,获取大量证实犯罪嫌疑人走私环节和盐渍牛皮真实价格的证据材料。
经查实,多家企业低报价格进口盐渍牛皮并通过设立离岸账户、私人汇款等方式支付低报部分货款,部分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包税”进口牛皮,用国内料件加工成品出口骗取核销。由于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保税牛皮在进口环节免交关税和增值税,但进口牛皮加工出的成品必须全部出口外销,走私企业将原本用于加工出口的保税牛皮私自在国内出售,低价采购国内牛皮冒充保税原料生产成品进行出口核销以套取暴利,并偷逃进口税款。
此次一审判决的两起案件共涉及盐渍牛皮7000余吨,案值1.2亿元,涉税970余万元。涉案的烟台某革业有限公司、河北某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无极县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被判处罚金986万元。(记者 刘宝森 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