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李继明做客“民生在线”,围绕“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主题与网友展开在线交流。
据李继明介绍,今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由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在原青岛银保监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因目前仍处于机构改革期间,“三定方案”尚未公布。
针对新挂牌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广大网友在访谈中提问了不少问题,其中关于“小微企业贷款”、“新市民贷款”、“房贷”等热点问题广受关注,在本次访谈中,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李继明也给予了详细解答。
热点问题:
问题一:小微企业的贷款政策该去哪里查询?
李继明:如果市民想了解有关政策,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一是登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官方网站了解有关政策信息。二是小微企业可以通过登录各银行官方网站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了解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还要求各银行机构专门设立小微企业服务热线咨询电话,并将电话号码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或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各行要有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小微企业各类咨询,确保热线电话畅通有效。三是我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共同搭建了全国“信易贷”平台青岛站,并组织全市银行机构发布了普惠金融特色产品和服务模式,打造成线上“金融超市”。市民和企业可以搜索关注“青岛信易贷”微信小程序,根据需求在线精准找寻适合自身的信贷产品。此外,小微企业还可以通过“青岛政策通”微信小程序,在“政策文件”板块查看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
问题二:目前青岛针对“新市民”群体有什么金融优惠政策么?
李继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引领青岛各大银行保险机构推进实施助力新市民“创业就业”等5项金融提升工程,全力提升我市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新市民可以登陆我局官方网站具体查阅该政策内容。此外,我局还督促银行保险机构针对新市民群体推出专属金融产品,新市民也可以通过登录各银行官方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拨打客服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了解。
问题三:能不能对网贷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大学生初入社会容易被蒙骗上当?
李继明:2021年3月,原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当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一是规范放贷机构及其外包合作机构营销行为,要求放贷机构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二是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针对贷前审核、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要求,要求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规范催收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所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信贷信息都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三是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同时,为提高大学生金融知识水平,我局持续开展金融知识进高校活动,如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期间,我局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等驻青高校开展“金融知识高校行”系列活动,邀请行业专家、公安民警、高校团委共同策划“定制版”宣教方案,通过“校园贷”警示情景剧、反诈主题演讲、现场互动等方式,吸引1000多名大学生现场参与,推动大学生成为学习金融知识、参与金融宣传的主力军。
问题四:刚刚央行开的下半年工作会议里说要“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咱青岛会不会有相关政策落地?
李继明:经了解,2023年6月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青建发[2023]17号)。根据通知要求,为支持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经青岛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决定,随着我市非限购区域的调整,商业银行在非限购区域发放的首套房、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也做出相应调整。此外,根据2023年6月1日召开的青岛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会议决议要求,商业银行在非限购区域发放的首套房、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至20%和30%。商业银行在2023年6月1日前已接卷但尚未完成贷款合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可按新政策执行。因此,当前青岛市限购区域首付比例不变,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40%,非限购区域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关于未来是否会进一步下调首付比例,目前尚没有具体信息可发布。
问题五:想要对银行产品和服务进行投诉,有什么途径和方式?
李继明:如您因购买银行产品或者接受银行相关服务与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产生纠纷,并向机构主张其民事权益的行为适用消费投诉处理相关规定。对于该类消费投诉,银行机构为消费投诉的处理责任主体,消费者可直接拨打银行机构对外公示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同时,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我局子网站都对外公示了来信、来电、来访的渠道、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也可通过上述方式发起投诉。
如您遇银行机构违反相关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也可向我局书面进行举报。
快问快答:
1、保险缴费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想暂缓一段时间缴费可以吗?
答:分期交费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续期交费时一般设置有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您虽然未交纳当期保费,但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具体宽限期的约定,可以阅读保险合同,或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咨询。宽限期结束,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经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家中钱币如遇不可抗力遭到损坏怎么办?
答:对于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银行一般设有专门网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的要求为市民进行兑换。如您有相关需求,可以联系银行网点进行咨询和兑换。
3、在4s店遇到强制附加保险的乱象怎么办?
答:关于4S店强制搭售保险的问题,近几年原青岛银保监局已配合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保险公司、相关保险中介机构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尊重消费者选择权和知情权,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保险。如您有违规强制搭售保险的具体线索,如今可向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