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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止付可疑账户,成功截留涉案资金, 恒丰银行青岛分行获当地公安机关表扬

2023-08-03 15:45 来源:恒丰银行青岛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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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恒丰银行青岛燕儿岛路支行收到来自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的一封表扬信。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就燕儿岛路支行近期对涉嫌诈骗可疑账户主动排查,管控迅速,配合公安机关成功截留涉案资金105.26万元的行动给予高度评价。


2023年6月21日13时许,恒丰银行青岛燕儿岛路支行在日常账户交易排查中发现青岛某公司当天上午发生动账共计148笔。因其注册成立时间和开户时间较短,该异常情况引起工作人员的怀疑。凭借职业习惯,银行工作人员迅速展开排查,银行工作人员初步判定该公司账户存在可疑,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对账户采取管控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相关情况。

经过公安机关几日来的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APP、微信群等渠道,采用刷单赚钱的哄骗手段进行诈骗。目前该账户已陆续被山东、云南、河北、浙江等多省市公安机关止付、冻结共计104次,涉及电信诈骗案件25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对恒丰银行青岛燕儿岛路支行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评价,并对银行继续推动警银协作表示大力支持。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在立足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时,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反诈工作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员工反诈意识,不断提升防范拦截水平,持续加强各渠道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筑牢全民反诈“防火墙”,守住人民群众“钱袋子”,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贡献更大力量。

反诈普法小贴士: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四十六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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