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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青岛市税务局组织国内税收558.71亿!

2023-07-06 11:19 作者:广夏 来源: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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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宏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网谈栏目直播间,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据沈宏介绍,青岛市税务局2022年全年组织国内税收1694.01亿元,2023年一季度组织国内税收558.71亿元。

在本次访谈中,她还并重点回答了广大网友提出的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房产缴税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并面向网友公布了青岛市各级税务机构的热线电话,方便网友进行政策资讯、为大家答疑解惑。

小微企业提问: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在本次访谈中,有网友提问,目前青岛在小微企业缴税方面有哪些帮扶政策?

沈宏表示,国家对小微企业在多个税种上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其中主要的优惠内容:

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青岛市税务局在官网上开通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广岛小微商户想要了解更多的政策信息,可到专栏中获取。

也有网友提问,经营小微企业遇到了融资贷款方面的问题。听说在青岛可以利用自己的纳税信用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是真的吗?

沈宏答复:青岛市税务局联合银保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银税互动”服务,在依法合规和企业授权的情况下,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纳税信息推送给银行,银行利用这些信息综合评估后,为守信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目前,青岛市税务局已经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等35家银行签署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其中31家银行已经实现与税务部门银税直连系统对接。对纳税信用级别为A、B、M级的小微企业,如果遇到贷款需求,可以向已经开展银税直连的银行申请银税互动贷款产品,在银行网站或银行手机客户端上发起查询授权,银行部门会对商户可贷款金额进行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无需商户再向税务机关发起申请。

个人提问:

本次访谈中,还有网友询问,如果本人在农村有宅基地自建房,再来青岛购买首套商品房,按照什么标准缴纳契税?

沈宏表示,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建设的自用住宅不列入查询范围。如果网友是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了自用住宅,另又在本区(市)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如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区(市)再无住房,对于购买的商品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

也有网友询问,目前要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都需要缴纳哪些税?

沈宏表示,父母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子女的,赠与方需要缴纳印花税;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继承后的房屋再转让属于个人转让,个人转让住房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购买方为个人的,需要缴纳契税;购买方为单位的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

热点问题:

在本次访谈中,有不少网友反映,在日常很多消费场景里,商家都会有不愿意开发票的情况,比如,去饭店吃饭基本十家有七家都不给打发票;买装修材料商家不给发票,交物业费也只开收据,没有发票……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沈宏告诉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都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比如网友反映的到饭店吃饭、去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等等情况,咱们消费者都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发票,若商家拒绝开具发票,可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举报,税务机关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处理。

另外网友对于如果发现偷税漏税的行为,该如何举报?个人会不会获得奖励也十分感兴趣。

沈宏表示,如果大家遇到偷税漏税的行为,可以到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和各区市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检举,也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网络等形式进行检举。来信请寄: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来电可拨打12366,选择涉税违法举报相关按键,也可拨打83891300举报热线;也可通过青岛税务官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模块反映涉税违法问题。

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案件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案件检举人计发奖金:1.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2.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3.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4.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5.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6.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政务公开:

通过本次访谈,沈宏公开了青岛各级税务部门的服务热线,让大家在遇到各类税务问题时可以及时进行电话进行咨询。

青岛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532-12366

青岛市各区市局咨询电话分别为:

市南区税务局:0532-82612366;

市北区税务局:0532-83659301;

李沧区税务局:0532-87690228;

崂山区税务局:0532-81601083;

城阳区税务局:0532-87868351;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0532-86989555;

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0532-86769992;

高新区税务局:0532-66966630;

即墨区税务局:0532-88570123;

胶州市税务局:0532-87292225;

黄岛区税务局:0532-85161165;

平度市税务局:0532-88360775;

莱西市税务局:0532-88464669。

同时广大网友也可以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官网,并通过首页征纳互动机器人“悦悦”发起在线咨询。

信息来源: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

记者: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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