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成效较好,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动这项工作能够常态化发展。未来也会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机构来开展经营,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据介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采取灵活交费方式,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从业人员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交费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交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权益全部归属个人。
2021年6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由六家保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2022年3月1日起,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并且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
截至6月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投保件数19.6万件,其中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投保2.96万件。(记者 王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