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2日讯 为推进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完善海洋旅游制度标准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海事局联合印发《青岛市海上旅游船经营站点设施设备配备要求》,即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青岛首个海上旅游船经营站点行业标准文本,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
海上旅游船经营站点是海洋旅游的重要载体。多年来,我市海上旅游基础设施水平不高,经营站点总体呈低、小、散状态,直接影响了我市国际化旅游城市形象。此前,我市海上旅游船经营站点没有统一的硬件规范和标准,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在总结近年来海上旅游船经营站点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优化和完善标准细节,形成了青岛首个海上旅游船经营站点行业标准文本。
该《要求》共7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础设施要求、配套设备设施要求和评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旅游船和经营站点分别进行了定义,明确了站点选址应符合相关规划,在深入分析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提出了站点设置应在青岛市公布的海上旅游活动区域内并与城市交通合理衔接等基本要求,并对沙滩上设置的经营站点提出了应具备乘客安全上下船条件的具体要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设施要求方面,重点对经营站点的联系桥、趸船、浮桥、浮动平台、系靠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消防、救生、通信、防污染、标志标牌、安检、监测设施等配套设备设施明确了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评估要求方面,明确要求从事海上旅游的经营站点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评估。除年度一般评估外,对经营站点新增、改造设备设施的,新增航线、调整靠泊船型的以及其他可能会影响到经营站点的安全营运状况等情况提出了特别评估的要求。
《要求》旨在为我市海上旅游行业发展建立科学、规范的技术支撑,提升游客与海洋之间游览娱乐活动的体验、互动的安全性要求,实现我市海岸资源科学合理的利用,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海上旅游船经营站点规划、建设及运营阶段,从而更好地满足海上旅游设备设施的保障需求,推动青岛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助推青岛国际时尚城建设。(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周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