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26日讯 近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因资金监控不到位形成损失,被青岛银保监局处罚。
据了解,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存在资金监控不到位形成损失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处以50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