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胶州市民政局获悉,根据中共胶州市委组织部等16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胶民政发〔2019〕147号)文件要求,胶州市对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登记的在胶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展开。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的奖励申报对象为2020年在胶州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统一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上注册登记成功的在胶就业人员。
对于符合条件且申报成功的人员,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3000元、社会工作师2000元、助理社会工作师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每个人不重复奖励,以最高额为限。今年度的一次性奖励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
一、申报材料
1.《胶州市社会工作考试一次性奖励个人申报表》(附件1);
2.《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通过“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自行打印);
3.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必要时须提供本人社保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
今年一次性奖励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2日,过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次性奖励由各镇街、部门单位统一申报。由个人填写《胶州市社会工作考试一次性奖励个人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镇街、单位审核,镇街、单位审核无误后填报《胶州市社会工作考试一次性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胶州市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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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流程
一次性奖励实行社会化发放,胶州市民政局审批汇总后,报胶州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胶州市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核。审核通过后,奖励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账户中。
各镇街、单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及《胶州市社会工作考试一次性奖励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附件2)于7月26日前报胶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北京路行政服务西楼10楼1015房间),同时报送附件2电子版。
咨询电话:8220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