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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青岛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10%左右 兴办养老机构有扶持政策

2021-03-19 07:22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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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3月17日下午,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屹卿做客民生在线,围绕“民政为民,创新实干”这一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记者了解到,今年,青岛民政将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社会事务、慈善社工和志愿者等方面,推动工作落地、促进成效凸显,努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提高低保标准已列入年度计划

活动中,针对不少网友关心的“青岛低保标准是否会提高”的问题,张屹卿表示,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21元,农村低保标准崂山、黄岛、城阳、即墨每人每月821元,胶州、平度、莱西每人每月614元。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将再提高10%左右,已列入今年工作计划。

针对网友“家有孤独症患者,家庭生活困难有什么救助政策”的提问,张屹卿回应,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主要有以下救助政策:一是最低生活保障。我市城乡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另外,我市城乡户籍的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总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孤独症家庭符合以上政策,可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程序办理。二是临时救助。对因患病、教育产生的家庭自负医疗费用、自负教育(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费用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可申请临时救助。自闭症家庭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进一步咨询申请,也可拨打救助咨询电话85795399进一步咨询。

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12000元

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青岛构建了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以及高品质养老的全方位、全覆盖养老服务体系。

活动中,针对不少网友提出的“兴办养老机构有什么政策”的问题,张屹卿表示,目前我市兴办养老机构的政策包括针对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

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包括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和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以养老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并符合养老建设规范的新建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1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分3年拨付到位;对通过改造或租赁用房(租用期须达到5年以上)形式建设的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分2年拨付到位;符合标准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20%。而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为养老机构收住自理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收住部分失能、失能 (失智)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包括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奖补,对获评为5A级、4A级、3A级的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按照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家庭养老床位运营补贴对签约为护理型和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政府按照每人每月350元的标准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行补贴;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补贴则是对签约为护理型和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政府分别按照1000元和2000元的标准予以适老化改造补贴。

青岛是全国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基数大、程度高、高龄化态势突出的城市之一,截至2019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186.6万,老龄化率22.2%。

针对不少网友提出的“青岛60岁以上老人可享受哪些福利政策”,张屹卿回应,一是80岁老年人体检补助:对80岁(含)以上青岛市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50元的体检补助。二是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60-99周岁青岛市户籍的城乡特困和低保老年人,60-7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80元;80-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20元;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20元。三是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100周岁(含)以上青岛市户籍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补贴金300元。四是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本市户籍60岁(含)以上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低保中的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根据其能够自理、部分失能和失能(失智)的身体条件,政府分别提供每月20小时、45小时和60小时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针对网友反映“碰到儿童被父母打而且打得比较厉害的情况该怎么办?”张屹卿表示,如果遇到困境未成年人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等遭受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安全困境情况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这类问题属于强制报告的范围,强制报告机制就是相关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困境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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