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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还需加速“新陈代谢”

2020-10-15 09:40 作者:莞棋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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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其中,针对市场普遍关心的退市问题,《意见》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严格退市监管,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根据《意见》,监管层将打出一系列组合拳,让A股成为一个能进能出的市场,包括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外,《意见》还提出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即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如果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那么,旗帜鲜明地建立健全“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让A股可以加速“新陈代谢”,则是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

今年是我国资本市场成立30周年。上市公司在过去30年里,数量持续增加。数据显示,截至9月23日,沪市上市公司数量1735家,市值42.1万亿元;深市上市公司2301家,市值31.5万亿元。虽然在两市合计4000余家上市公司中,不少公司已经成长为各行业领军企业,更有多家公司市值超过1万亿元,但A股却一直没有形成“优胜劣汰”生态。统计显示,从2001年出现首家退市公司至今,20年间,A股共有77家真正意义上的退市公司,这一数据占上市公司总数量比例很低,与成熟资本市场退市公司占比还有不小差距。

    A股一直为人所诟病的焦点之一就是只进不出,由此也带来种种弊端,成为顽疾。难进难出,导致A股壳资源价值凸显。市场往往对“戴帽加星”企业及低面值股存在一定预期,甚至有些壳股还会遭到市场“爆炒”,长期僵而不退,严重制约了股市优胜劣汰环境的形成。如果市场无法及时出清“僵尸企业”会导致上市公司整体含金量下降,市场将无法发挥出应有的配置优势。建立健全退市制度,严格退市监管,才能使得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从而保障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严格退市制度与灵活的多元化退市体系,越来越成为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及时出清市场落后产能,为契合经济发展诉求的资产上市腾挪空间,才能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近两年以来,A股退市案例明显增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年内已有28家企业退市,包括15家强制退市和13家重组退市。市场出清速度不断加快,出清效率持续提升。

伴随着多元化退出渠道逐步畅通,预计未来会有更多“落后产能”和劣质企业难逃淘汰命运,资本市场将逐渐进入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升也就水到渠成。值得注意的是,在严格退市监管下,随着市场出清能力不断加强,上市公司退市后,后续产生的一系列投资人诉讼赔偿、责任追究问题也需要配套制度及时跟进。对此,《意见》提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还可以向打击欺诈造假等行为倾斜,对其形成威慑,这样更加有利于解决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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