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4日讯(实习记者陈晓晗)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20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0〕26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8月10日至8月19日发行,届时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我市19家储蓄国债承销行(详情请见附表)购买。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支持网上银行销售机构的网上银行办理。还可以选择在储蓄国债承销行营业网点柜台购买,购买时需携带个人国债账户和资金账户凭证、有效身份证件。请前往银行网点柜台购买的投资者务必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本次国债发售最大发行总额600亿元,其中,第一期期限为三年,票面年利率3.8%,最大发行额30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五年,票面年利率3.97%,最大发行额300亿元。两期国债均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和2025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附表:青岛市19家储蓄国债承销行名单
序号 | 银行简称 | 序号 | 银行简称 |
1 | 工商银行* | 11 | 青岛银行* |
2 | 农业银行* | 12 | 青岛农商行* |
3 | 中国银行* | 13 | 招商银行* |
4 | 建设银行* | 14 | 平安银行* |
5 | 交通银行* | 15 | 邮储银行* |
6 | 中信银行* | 16 | 河北银行* |
7 | 光大银行* | 17 | 恒丰银行 |
8 | 华夏银行* | 18 | 北京银行* |
9 | 浦发银行* | 19 | 浙商银行* |
10 | 兴业银行* |
注:加*的银行为支持网银购买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