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代玲玲 通讯员 王建华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山东在落实国家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10项减负政策的同时,在省级权限内又出台4项政府性收费减免政策,上半年已为全省市场主体减负19.68亿元。
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落实免征民航发展基金政策,上半年实现新增减负9200万元。自3月1日至年底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上半年实现新增减负13.83亿元。
支持文化产业纾困发展。落实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上半年实现新增减负7000万元,支持文化产业轻装上阵、加快发展。自今年1月1日至8月底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实减轻电影放映企业负担。
分档减免残保金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政策,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分档减缴残保金政策,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1.5%的,减半征收残保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创新出台省级降费政策。疫情期间,对预防和治疗新冠肺炎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免征首次注册费,上半年免费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322个,为企业减负2400万元;将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限延长至年底,切实缓解企业资金紧张难题。为支持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免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上半年已有2493名农民免费参加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