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市民孟女士贷款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约定还款期限为36个月。不久前,孟女士打算一次性还完贷款。可此时她却发现,银行给出的贷款金额比她买车时跟业务员约定的足足多出了两万多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11月,孟女士以14.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奔驰车。在首付付了4.8万元后,孟女士选择了一个名叫美利金融的公司办理贷款,分36期还贷。
莫名要多还两万多元贷款,这让孟女士很郁闷。对于当时到底是何如签订合同的,孟女士表示,她压根就没注意过这些细节,自己手里也没有完整的合同。
市民孟女士:他只给我们最后一张签字的那张,之前的那些合同都没给,他说这个合同就是个形式,你们就签字就行了,不会出什么错的,催着我们快签快签。
如今,手里没有详细合同,孟女士通过贷款银行查询到的电子合同则显示贷款的金额是129880元,利息为8.3%。发现这一情况后,孟女士联系了当时办理贷款的业务员小李。对方表示,为什么出现这一情况,他并不清楚。此外,小李给出的另外一个消息,更是让孟女士吃了一惊。
对于孟女士的遭遇,记者咨询了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秀玲,对方表示,由于孟女士并没有其他有力证据,所以目前来看,孟女士只能按照银行显示的电子合同偿还贷款。
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秀玲:在合同上签字了,并且合同约定的数额和实际发放的是一致的,她三年的供款偿还本金和利息加起来,这个利息的综合折算也没有超过综合年利率24%,那么这个合同的约定以及归还的利息,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孟女士的遭遇也给大伙提了醒,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首先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其次,如果是空白合同,一定要把相关内容填好,确认无误后再签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