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稳就业、稳企业,国务院常务会议18日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
除了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考虑了社保基金结余等情况,可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编辑: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