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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利好!青岛外汇局出台创新政策支持自贸区建设

2020-02-06 16:02 作者:景虹 林咏梅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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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6日讯(记者 景虹 林咏梅)6日,记者从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制定出台了支持自贸区青岛片区建设的外汇创新试点实施细则,已于2020年2月6日正式实施。

涵盖项目业务、资本业务和外汇市场业务

新出台的外汇创新政策主要涵盖经常项目业务、资本项目业务和外汇市场业务,包括: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在试验区内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试验区内企业可在青岛市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试验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试验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可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试验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其中关于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要求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对于境外机构按照规定能够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试验区内银行可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试验区内的银行可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

上述九项试点政策的落地实施,将会赋予银行和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有利于拓宽企业资金使用渠道,支持境内企业拓展对外贸易投资,节约企业成本,提高外汇业务办理效率,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同时,还将为涉外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动外汇创新政策落地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获批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积极推动建设方案中明确的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同时启动了新一批支持自贸区建设的外汇创新政策的研究,并于2019年12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有关负责人称,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时期,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将在指导金融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新一批外汇创新政策落地,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倾力助推我市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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