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两名中年男子一同来到烟台莱山支行,其中一名男子要求开立借记卡,由于客户较多暂让其在等候区稍作等待。在此期间员工发现同来的另一名男子举着手机指导办卡客户相应话术,引起了员工的警觉,在反复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及电话号码核实后,成功阻止了开户风险的发生。
据烟台莱山支行的工作人员回忆,两名男子一同进入网点,在等待办理的过程中,同来的另一名男子举着手机指导办卡客户相应话术,诸如:“如果她这么问,你就这么回答…”等,引起了我的注意,并示意其他员工提高警惕。在为该客户办卡时询问用途,客户回答“存款”,而陪同男子一直在旁边提示该客户。员工对办卡客户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提示后,客户仍坚持办卡。在填写手机号时,客户不知道随即问一同来的男子。员工问客户是否本人使用,客户回答“是我自己用,我刚办的。”员工再次为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并拨打运营商客服核实手机号是否是客户本人使用。经核实,此手机号非客户本人使用。
针对此类可疑情况,烟台莱山支行的工作人员按照人行261号文件规定,拒绝了客户办卡请求。面对陪同男子质疑的强烈态度,工作人员向两人解释了目前人行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客户办理银行卡需本人使用,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属违法犯罪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