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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个人大额交易将受监控?支付宝微信忙辟谣

2018-12-29 07:00 作者:付碧莲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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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一则“1月起第三方支付个人交易5万元、转账20万元以上或受监控”的消息引起各方高度关注。而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作为最大的两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自然是首当其冲。

于是,两家不得不出来表个态。

支付宝发布微博称,“这个5万的信息是谣言,请大家不要惊慌。”支付宝方面称,该文件针对反洗钱,一天内现金交易超5万才要报备,支付宝并没有现金交易,另外交易特别大额的(1天50万)要事后报告,这个在银行体系已实行多年。

同时,微信也正式做出了回应,完全没有的事情,也是造谣!微信指出,当日现金交易5万元以上才要上报,而个人客户当日交易50万元才需上报。央行此次新规主要是针对金融机构以及支付机构。对于个人用户而言,正常的消费和转账行为不会受到限制,上报的主体是支付机构,与老百姓并无关系。

其实,今日广受关注的这则消息源于今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份《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具体来说,大额交易报告标准: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2.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3.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4.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而与《通知》将同日实施的相关政策还有今年10月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这其中就包括客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的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近年来,央行反洗钱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分析人士认为,这些规定主要是预防洗钱和非法融资等行为,所以对于普通用户及支付宝等非银行支付机构本身并无影响,受影响最大的是利用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洗钱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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