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拓宽资金入市渠道,优化资本市场结构,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8月16日正式发布《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进一步放开符合规定的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权限。
本次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这一修改,目前将允许在境内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出台有关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实施规则。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4月份放开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开户参与A股市场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2.5万港、澳、台居民开立了A股证券账户。此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是继放开港、澳、台居民开户后,中国证监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精神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对改善境内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