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近期,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以回馈老客户、补偿收益或保单升级等为由,诱导保险消费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险合同 (俗称退保),并用退保资金购买其他人身保险产品。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人身保险“退旧保新”的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理性对待保险“退旧保新”推荐,充分考虑自身保险保障需求,以维护合法权益。据了解,风险主要在于两个方面。首先,谨防保单利益受损和保险保障中断风险。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所谓保险单现金价值,主要是指人身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一般不高于该保单期满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的,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同时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其次,谨防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一方面,再次投保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期或等待期一般会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某些人身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投保年龄等有限制条件,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绝承保、要求增加保险费等情况。
银保监会强调,保险消费者务必慎重对待“退旧保新”,理性选择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人身保险产品。 (记者张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