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截至2017年末(下同),村镇银行机构组建数量已达1601家,其中中西部地区机构占比65%;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247个县(市、旗),县域覆盖率达68%;全国758个国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所辖县市中,有416个(占比55%)县市已设立或已备案规划拟设村镇银行。
据介绍,村镇银行坚持专注“存贷汇”等基础金融服务,近六成资产为贷款,近九成负债为存款,吸收资金主要用于当地;持续加大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2%,连续4年保持在90%以上;坚持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开展信贷业务,户均贷款余额37万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主发起人制度是村镇银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保障。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5大类型、294家银行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