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天下之大本也。”青岛银监局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金融服务,加强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指导我市银行业机构加大资源投入,强化产品创新,拓宽服务渠道,取得较好成效,全市涉农贷款余额持续保持增长,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纲领和总抓手,也为银行业进一步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青岛银监局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党中央和银保监会党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研分析,于近期出台了《辖区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提出23项具体工作措施,着力打造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青岛样板”。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握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
(一)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是银行业回归业务本源、支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金融业要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农”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大局,农村经济更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质效,也就自然成为银行业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
(二)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为银行业拓展发展空间、补齐服务短板提供了重要契机。乡村振兴战略涵盖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为银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重要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严峻挑战。要真正抓住这一机遇,各银行业机构必须正视当前农村融资需求挖掘不够、县域贷存比长期低位徘徊、涉农金融服务相对薄弱等不足,找准服务短板,明确改进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唯有如此,才能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金融新动能。
(三)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对银行业改进金融供给、提升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注重规划先行、分类施策;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些重要论述为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向。银行业要想在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强身健体,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另一方面要创新工作思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金融服务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拓宽金融服务半径,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前瞻谋划,统筹施策,明确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
(一)突出七个重点领域,满足乡村振兴金融需求。一是积极对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项目,支持农村地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开发金融,建设宜居乡村。二是支持“青岛国际种都”“蓝色粮仓”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3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发展特色金融,扶持现代农业。三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整合上下游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打造供应链金融,繁荣集约农业。四是支持绿色生态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逐步压缩退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发展绿色金融,开发生态农业。五是助力农村电商“515+X”工程,加大对“触电、触网、触农”的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的支持,借力互联网金融,培植智慧农业。六是支持农民工、农村青年、大学生、转业军人、科技特派员等返乡下乡从事创意农业,发展“归雁经济”,推进普惠金融。七是深化金融精准扶贫理念,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倾斜扶贫金融,帮扶贫困农民。
(二)聚焦五个关键环节,优化乡村振兴金融供给。一是要求银行业机构结合自身市场定位和比较优势,明确发展定位,强化金融供给。二是支持设立服务三农的地区总部、专营机构和金融租赁公司,引进优质异地农商行,丰富服务主体,新增金融供给。三是引导加大乡镇及以下网点的设立力度,推动现有乡镇网点金融服务升级,优化网点布局,拓展金融供给。四是引导设立三农事业部、特色支行和微贷中心,推进机构改革,挖潜金融供给。五是支持发展农业担保、信用评级、外部审计等服务体系,建立土地经营权等农村各类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助力化解处置不良资产,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外部环境,保障金融供给。
(三)推动三项改革创新,激发乡村振兴金融效能。一是推动体制创新,保障信贷资金供给。要求银行业机构单列信贷资源,做实涉农信贷投入分层承诺制度,有效满足合理信贷需求。二是推动产品创新,满足差异化服务需求。要求银行业机构立足乡村振兴需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产品,在担保方式和还款周期上加大创新力度,全方位满足乡村振兴融资需求。三是推动服务创新,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引导银行业机构将大数据、通讯和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入存取款、支付结算、小额贷款等业务,研发新渠道、新手段、新方式和风控措施,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现金存取、付款汇款、领取补贴、生活缴费等个性化、小众化的服务需求。
三、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银监局牵头、各银行业机构参加的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此项工作。对《辖区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逐项落实责任,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明确预计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目标、责任有分工、考核有依据。
(二)强化考核督导。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对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按季通报,按年考核评价,坚持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并重,激发银行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考核目标完成较好的银行业机构,在市场准入、监管评级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对未能实现考核目标且差距较大的银行业机构,通过发送监管提示函、开展监管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大工作力度。
(三)落实尽职免责。督促银行业机构制定和完善涉农、扶贫金融服务尽职免责制度,严格落实提高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不良容忍度等监管要求,对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不作为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激发银行业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内生动力。
(四)发挥多方合力。指导银行业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汇报沟通,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在网点建设、信用评定、产业选择、授信管理方面的作用,促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举措落地实施。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涉农和扶贫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有效缓释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金融风险;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和其他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戒失信企业和个人,净化农村金融环境。
(五)营造良好氛围。引导银行业机构深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普惠金融宣传月”“非法集资风险宣传月”及其他有针对性的公众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农村居民丰富金融知识,增强金融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在主流媒体上刊发各银行主要负责人署名主题文章,广泛宣传银行业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模式、良好做法和主要成效,树立正面典型,突出正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