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金融监管责任之重,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17年,对于保险业而言,也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在这一年里,结合保险业当前实际,全面加强保险监管的“1+4”系列纲领性文件应时而生,“保险姓保、监管姓监”成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方向与行动指引。
“1+4”系列文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保监会在昨日发布的《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中表示,将用3年时间,切实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保险经营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上证报记者获悉,2018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将于下周召开。严监管、补短板、防风险、治乱象、调结构、脱贫攻坚、服务实体、推动创新等主旋律不变,并持续向纵深推进,引领行业价值理性回归。
“1+4”系列文件阶段性成效显现
作为现代金融的重要支柱之一,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健康直接关系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结合保险业当前实际,“1+4”系列文件应时而生。
据记者了解,“1+4”系列文件是对保险业监管和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一项系统工程,被称为“保监会提升重塑保险监管和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1”是主文件,是指2017年4月20日出台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是大方向和总要求。“4”就是防控风险、治理乱象、补齐短板、支持实体经济的4个配套文件,是具体路径。
4个配套文件包括:2017年4月21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4月28日,《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5月4日,《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5月5日,《中国保监会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
在“1+4”系列文件引导下,保险业在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持续发力,成效正在持续显现。
首先,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转型效果逐步显现,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记者从保监会获悉,目前,保险业各项主要指标运行平稳,风险抵御能力稳步提升。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截至去年三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1%,显著高于达标线。同时,人身险长期保障型产品占比持续上升,万能险占比逐步下降。
其次,揭示了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一些业务经营的违规问题和市场乱象得到了初步遏制,随着有关监管文件的陆续出台,逐步建立了整治市场乱象的长效机制。2017年以来,保监会先后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治理保险市场八大乱象的严监管掷地有声。据记者初步梳理,2017年保监会共发出76份监管函和5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不单单表现在罚单数量上的增加,还体现在处罚金额力度空前上,同时问责也告别了过去“重机构轻高管”的现象。
问责处罚的威慑力凸显,严监管渐成常态。在去年已公开披露的监管函中,有19家公司涉及公司治理问题,主要是股东资质和关联交易,监管函中明确禁止11家公司与其重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6个月,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在已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多剑指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加上各地保监局的处罚情况,去年全年保监系统共开出900余张罚单。在采取的处罚措施中,主要为罚款与警告,但针对部分严重违规的机构与个人,采取了暂停新业务、撤销任职资格甚至禁入保险行业的严重处罚措施。
再者,保险行业加快回归本源,做强主业,保险保障供给能力显著提升,进一步凸显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服务国家战略、助推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的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巨灾保险落地、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商业税优健康保险正式推出,商业税延养老保险即将试点,全方位多元化的保险扶贫保障体系以及精准“输血”和刺激“造血”并举的服务实体经济模式初步形成。
同时,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保险市场发展的不良苗头,回归本源的趋势日渐强化。2017年2月以来,保监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涵盖中资保险公司130家、外资保险公司51家。此次评估为全面摸清保险公司治理现状和底数,提升全行业公司治理意识和能力,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化解公司治理风险奠定了基础。
未来三年打赢风险防范攻坚战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虽然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为此,保监会将积极主动防范化解保险业重大风险,坚决筑牢保险业风险“防洪堤”,用3年时间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保监会昨日发布的《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下称《方案》),主要着眼三大任务21项细则。三大任务是:做好公司治理失效等八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处置;坚决打击违规出资、违规投资等五大违法违规保险经营活动;通过改革市场准入、改善公司治理等加强八大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在21项细则中,防控和处置少数问题公司风险、公司治理失效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坚决打击违规出资和违规股权交易行为、违规投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数据造假行为,以及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改进公司治理监管和保险产品管理、资金运用监管、现场检查监管、保险集团监管、互联网保险监管、偿付能力监管等制度,将在未来3年中被列为优先级任务。
这些优先级任务均备受市场关注。比如,针对少数问题保险公司的风险,保监会将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处置方案,有序可控化解少数问题公司风险,防止个体风险演变为局部风险、局部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保监会的上述表态中,大致可管窥未来这些问题公司风险化解的路径。“尤其是这些公司的股权、投资等问题,相信会有一个比较折中、合理的方式去处理。”
在资金运用方面,保监会下一步将重点防范保险资金违规投资风险,特别是逃避关联交易监管、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的风险;重点防范非理性并购、炒作股票、通过金融产品嵌套违规开展不动产投资、短钱长投等激进投资风险;重点防范投资失败导致大额损失的风险。这一基调与去年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契合,坚持去杠杆、去嵌套、去通道导向,引导保险资金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稳健投资原则,为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提供长期稳定的优质资金,将是未来保险资金运用的主旋律。
其实,保监会在发布《方案》之前,已经用行动证明:不来虚的,攻坚战已经开打。1月16日,长安责任保险、利安人寿两家险企收到了保监会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因代持股份等违规情形,被要求在决定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这是继去年末昆仑健康保险被撤销行政许可后,保监会针对股权监管的连续性重拳出击。
无论是梳理“1+4”系列文件发布以来的阶段性成效,还是剖析未来3年保险风险防范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不难发现,从业务到投资,再到股权结构,从负债端到资产端,穿透式监管理念在保险监管中的应用已逐步深入。通过重新审视金融业务和行为的性质,确定对应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机构,实施全流程的监管,这恰是保监会重塑监管、重塑行业形象的过程,更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