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财经频道> 财经聚焦 > 正文

重磅!青岛版限购令今出台

来源:青岛财经网 作者: 2017-03-15 18:00:21 字号:A- A+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传言多时的青岛版“限购令”正式出台,自2017年3月16日起,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关于“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分析认为,去年以来,我市采取“精准调控,平价走量”的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市场在3月以后又逐渐进入传统的销售旺季,特别是在外地热点城市实施限购政策的影响下,面对外地居民置业、投资性购房比例上升的风险趋势,对市场走势进行温和适度地引导和调整,在情理之中,也很有必要。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五部门的通知体现了分类施策的特点,针对性强,符合国家关于“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也显示了在欢迎外地居民到青岛投资兴业的同时,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坚决抑制的姿态。这种温和适度的差别化政策调整,有利于继续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良好局面。

青岛新闻网声明:凡注明“来源:青岛新闻网”或“来源:青岛新闻网财经”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青岛新闻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青岛新闻网赞同其观点。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孙豪
-

图说财经青岛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