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已正式成立,这充分体现了银监会对消费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今年3.15期间,作为银监会在青岛的派出机构,青岛银监局为维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和信息披露活动,以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一、做好统筹安排。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总体指导和部署。同时要求各银行机构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加强统一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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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正面宣传。整合资源,努力形成行业集中宣传的有利舆论环境。就维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为主题发表局长署名文章,以青岛银监局、银行业协会名义发起维护消费者权益倡议。通过在青岛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在3•15当日发送消费者保护公益短信等方式,宣传金融常识,对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同时,构建立体宣传网络,要求各银行机构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单页、LED屏幕等各种渠道进行教育宣传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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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在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新闻网网上金融街,公布了银行业金融服务纠纷投诉路径,要求各银行机构公开收费标准、代销业务清单、理财产品等信息,并以此为契机,就信息公开事项组织银行机构与主流媒体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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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青岛银监局新修订了信访工作制度和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督促银行机构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并印发通报,提示银行机构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改进服务,真正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市银行业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对近期相关网络投诉,会同青岛新闻网进行有效分类,并由青岛银监局统一组织银行机构予以分类解答,尽快给予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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