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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青岛市民遇到消费纠纷 仅4成人习惯索要发票

来源:大众网 -- 2013-03-11 09:25:19 字号:TT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近日本报接到各种各样的消费投诉,调查中记者发现,很多人遇到消费投诉难很多时候是因为“没有发票”,而更多的人在消费金额少于100元时,选择“算了吧,不值得投诉,麻烦。”部分人群认为:“12315热线接那么多电话,哪有时间接待我?”记者做了300份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只有4成人在遭遇网购纠纷时会选择投诉维权。

  没有发票成为维权最大难题

  “说有合格证就能给维修,忙了半天说查不到型号,不保修。对方只认发票,可是我发票丢了。”查女士去年3月份买的美的电饭锅,使用不到半年就坏了,但购物发票已经丢失,这成为她维权时遇到的最大难题。

  同样,周先生因购买商品时没有坚持向商家索要发票,所购买的摩托罗拉蓝牙耳机未过保修期,却被摩托罗拉维修中心拒绝维修,工商部门也表示:如果没有正规发票,厂家有理由拒绝为周先生维修。

  众多的事例可见发票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记者在这次调查中发现,受调查的市民中有7成市民表示自己在生活中会经常遇到消费问题,而据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只有42%的市民有索要发票的习惯,而剩下的58%的市民则对发票没有足够的重视,在这58% 的受调查者中有一半左右的市民表示,只有在高额消费时才会主动索要发票,还有一部分市民表示如果商家只提供收据也是可以接受的,不难看出,这种习惯是给消费者造成的维权障碍原因之一。

  低于100元,9成说算了

  “100块以下我就不问了,爱谁谁吧。”3月6日,市民刘先生在接受问卷调查时这样说。在300份问卷调查中,刘先生这样的并不是个例。问卷显示,94%的市民在回答“如消费时遇到不顺心的纠纷,消费金额达到多少您会选择坚持维权”的问题时,选择了大于100元的选项。

  难道100元钱就不是钱?多次遭遇100元以下纠纷不投诉,积少成多不也是很大的损失么?对于这个问题,刘先生说:“还真没想过,就是每次去吃个饭、买个小物件,几十块钱,出了点问题每次都认倒霉。”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一些小物件如果是不合格产品,那么安全隐患极大。而且消费者如果能够证明这个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可以获得“双倍返还”。同时,工作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法》还有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工作人员最后说,关键是不是获得“双倍赔偿”或者“十倍赔偿”的问题,关键是如果消费者不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觉得钱很少就算了,各种假冒伪劣的小商品可能会继续销售,最终还是危害市民的安全。

  4成年轻人网购遇问题会投诉

  3月5日晚上,记者在中国海洋大学进行问卷调查时发现,43% 年轻大学生在遇到网购消费纠纷时,选择“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对于何种途径维权,多数表示“不是很清楚,和卖家谈呗。”

  中国海洋大学的大三学生李同学经常在网上购买衣服、食品等物件,她说:“每次都满意那是不可能的!”李同学最经常逛的就是淘宝,对于自己“淘来的宝贝”,她说:“在网上看的东西和真正买到手的必须有差距,满意度至少得打八折。”因为,看着网店特别鲜艳漂亮的衣服,到手的时候很可能是“完全和图片不合符,质地、颜色都差老大一截。”遇到这样的问题,她会选择和卖家谈谈,要不就给他们打“差评”!除了向卖家要求更多的小物品优惠,要求“卖家返还10块20块的钱”之外,李同学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途径去投诉。

  而大多数人在网购时选择投诉的原因是“方便”。李同学告诉记者,本来上网买东西就是很多年轻人 ,在网上点点鼠标,聊聊天,就把东西买了,不费什么事,就是一边上网一边购物。如果自己对买来的东西不满意,那再上个网、聊聊天,谴责谴责卖家,向卖家要点东西。

  记者 任波 吴璟 实习生 沙婷婷 杜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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