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正文

户籍新政实施,5分钟拿到青岛户口

2021-03-17 07:29 来源:青岛日报
分享到: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本报3月16日讯 青岛市政府3月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天上午,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峡派出所迎来了户籍新政实施后首批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

家住市南区磁山路的陈先生一早便来到市南区八大峡派出所的户籍服务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约5分钟后便从民警手中拿到了新的户口簿。“真是太快了!孩子上学也不用再来回开证明了。”拿到崭新的户口本,陈先生乐得合不拢嘴之余又有些激动。老家是日照莒县的陈先生2013年在青岛买房后,因房屋面积不够90平方米,一直无法办理居住落户手续。3月15日户籍新政实施后,他通过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登录“微警务”—“我要办事”模块,网上提报了居住落户申请材料,当天便接到审核通过的电话。

据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于水介绍,陈先生成为我市新的户籍政策实施后的首批办理落户人员,也是市南区第一位办理落户的人员。“新的户籍政策坚持‘居住优先’的理念,取消原有单套商品住宅及面积限制,实现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产权证的和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的人员都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办理落户。”于水说。

与陈先生一样,老家在潍坊安丘的臧女士也通过网上预审核的方法,到现场不到5分钟就拿到了新户口簿。臧女士8年前在市南区贵州路购买了住房,但因房屋面积未到90平方米,无法办理居住落户手续。这次,臧女士称自己“终于圆了梦”。“有了户口后,一家人都有了归属感。”臧女士说,自己家里有两个孩子,拿到青岛户口后,孩子上学会方便很多,接下来正考虑换套大点的房子。

于水表示,我市通过本轮户籍制度改革,能够对有学历、有职称、有技能的人才,实现落户有保障;对拥有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产权证人员,实现“想落就落”;对城区有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的人员,实现“想来可来”;对亲属投靠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应来尽来”;对“双招双引”项目及有贡献企业落户,实现全程便捷服务;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和有序流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人口对城市发展贡献度,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保障。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