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有关竞赛规则的通知
各赛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青岛市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研究并报大赛组委会同意,现将《青岛市职业技能大赛理论考试考场规则》、《青岛市职业技能大赛理论监考员守则》、《青岛市职业技能大赛实作考试考场规则》、《青岛市职业技能大赛考评员守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
青岛市职业技能大赛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1、参赛选手须在考前15分钟凭参赛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2、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3、参赛选手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任何书籍、笔记不准带入考场。
4、参赛选手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把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装订线外,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5、参赛选手如遇到试卷分发错误、缺页、残页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6、参赛选手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
7、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等带走。
8、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本场成绩作废或取消比赛资格处理。
青岛市职业技能大赛理论监考员守则
1、理论监考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填写考场记录。
2、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应查验参赛选手的参赛证、身份证是否与应考人相符。
3、监考员在开考前5分钟,当众拆分试卷。
4、监考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坚决制止参赛选手舞弊行为。
5、监考员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参赛选手,视情节轻重,给予劝诫、警告或终止考试等处理。
6、监考员在考场执行考务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监考的,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并有人接替后,方可离开。
青岛市职业技能大赛实作考试考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除现场考评员、赛场工作人员、督导人员、巡视人员、参赛者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赛场,设备保障组工作人员因设备故障,经考评组长同意可进入现场,排故后应及时离开现场。
3、新闻媒体人员进入赛场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4、赛场禁止吸烟,不准高声喧哗打闹,保持赛场安静、整洁。
5、参赛人员要自觉维护赛场安全,遇有特殊情况听从统一指挥调动。
青岛市职业技能大赛考评员守则
1、考评组在赛区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由考评组长负责。
2、考评员要佩戴规定的考评员证,言语、举止文明礼貌,主动接受督导人员和参赛人员的监督。
3、考评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合理、准确。严格执行评分标准,杜绝随意评分。
4、考评员要始终坚守工作岗位,未经考评组长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5、对考评工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等,要及时向考评组长汇报,妥善解决。
6、考评过程中要对比赛成绩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发布关于比赛的言论。
7、工作流程
(1)接受考评任务和培训;
(2)开赛前对赛场进行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3)执裁比赛;
(4)评审比赛结果;
(5)考评工作总结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