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16日发布《关于申报支持2014年青岛市老字号企业建设发展项目的通知》,决定设立老字号企业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对青岛老字号企业建设项目进行支持。
专项资金总额度为200万元。资金将支持制作“青岛老字号”公共专题宣传片。为所有老字号企业制作10分钟左右的专题宣传片,专题片制作宣传费用由专项资金承担。
鼓励老字号企业进行老字号商标注册保护。其中,对企业登记国内商标保护性通类注册的补贴资金1万元,登记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补贴资金2万元。
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经营。老字号企业每发展1个连锁店给予3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老字号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对工艺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资所发生费用的3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老字号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对建立电商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拓市场,按平台建设费或租赁费的30%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