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我市推行以来,已一年有余。目前,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税制平稳转换,政策目标的预期效应逐步显现。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截至2014年7月底,青岛市共有5.63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新增试点纳税人2.90万户,其中1.71万户企业属于增加试点服务业务项目,1.19万户为新开业企业。全部试点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1.63万户,占29%;小规模纳税人4万户,占71%。
从试点行业看,交通运输业3100户,现代服务业5.3万户,邮政业9户,电信业89户。在5.63户试点纳税人中,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和物流辅助服务业户数比例最高,分别为25%、23%、15%。截至7月底,累计入库增值税税款26.82亿元。“作为‘十二五’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试点的实施得到了企业的普遍认可和赞许。试点通过采取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措施,完善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优化和完善了税制环境,促进了企业的分工细化,推动了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和提升了中国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青岛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根据国务院部署,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的全行业覆盖,随着营改增试点的逐步深入展开,生活性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等行业的陆续纳入,我市将会有更多企业从试点中受益。
6.6万户纳税人享受税改红利
从一年来的运行情况看,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直接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改革的成效在我市逐步放大。试点一年来,全市累计已有6.6万户各类纳税人享受到了营改增政策改革的红利,整体减税规模达到26.7亿元,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对产业转型、经济增长、企业发展等具有深层次影响。
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地不断推进,从最初的“1+7”个行业,到目前的“2+7”,进一步扩大了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打通了二、三产业抵扣链条,从而减轻了企业税负,改革红利持续显现。试点一年来,截至2014年7月底,我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降低减税13.01亿元,减税面达到92%以上。其中,试点一般纳税人税制优化累计减税9.69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因税率由5%调整为3%以及销售额按不含税计算原因,税负全面下降,成为本次营改增改革试点的直接受益者,累计整体减税3.32亿元,减税幅度近40%。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在自身减轻税负的同时,还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可以供下家抵扣,而且提供了小规模纳税企业作为卖方的议价能力。
在试点纳税人享受营改增税制改革红利的同时,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因进项抵扣内容增加,直接享受结构性减税的政策优惠,税收负担随之减轻。我市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直接享受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的政策优惠,与营改增前进项抵扣相比,可新增抵扣税额12.17亿元。新增抵扣受益较大的是原增值税的制造业和商业批发零售业,其中制造业新增4.44亿元,商业批发零售业新增6.04亿元。以我市某汽车制造企业为例,2013年8、9月份该企业新增营改增项目抵扣额0.12亿元,占同期总抵扣额的2.30%,直接降低增值税税负0.51个百分点。
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青岛市新兴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服务业新办企业快速增加,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截至2014年7月底,青岛市新增试点纳税人累计达2.9万户,其中,新增现代服务业的试点纳税人2.81万户,户数多数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三个现代服务业,占比分别为25%、23%、15%。仅2013年,全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7%,较2012年提高0.7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占全部服务业的比重提高到52%。
营改增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营改增后企业购买的运输车辆、油料、设备等可以作进项税进行抵扣,鼓励了企业增加投资,加快技术改造,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造企业的产品开发、工艺流程、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等环节,全面提升工业层次和水平、加速拓展市场,有力推动了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广播影视专业设备投入普遍存在更新快、投入大、技术淘汰快等特点,例如我市的某广播影视龙头企业在营改增未实行时无法享受更新设备带来的固定资产抵扣,而营改增后该单位加大设备投入,加快专业设备更新,由此增加固定资产抵扣500万元,预计年缴纳增值税减少400万元,税负降低14%。
受益于营改增后重复征税问题的逐步缓解,实施营改增推动了企业经营专业化,促进了主辅分离。营改增后,初步统计已有300余户企业集团实施了主辅分离。主辅分离后,改变了企业过去“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将物流辅助、仓储、研发设计、物流等生产性服务功能从主业中剥离出来,成立新的公司运作,促进辅业做大做强。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为记者介绍,如我市某物流有限公司,隶属于某商业集团,在试点前主要负责加工、采购产品并向全青岛市的相关超市进行配货、送货。营改增之后,公司将货物运输、货物配送等业务从企业内部完全分离出来,成立了一家新的物流公司,专门从事普通货运及货物配送,原公司仅针对主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项目开展业务,通过主辅分离,企业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
促进劳动力向第三产业有序转移
营改增后,服务外包实行零税率,企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符合条件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和广播影视服务等均可享受免税服务,这些优惠政策为我市服务类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扫除了税收障碍。营改增试点一年来,截至2014年7月底,青岛市已有6户应税服务企业实现出口服务,享受抵退税额2517万元;63户企业享受跨境应税服务免税1.26亿元。
另外,原营业税制度下,境外向境内提供劳务需要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且税款不能抵扣,加大了劳务引进的税收成本。营改增后,进口劳务所负担税款能够纳入国内增值税抵扣,有利于更好地从国际市场上引入劳务资源特别是技术成果为我所用。试点一年来,截至2014年7月底,全市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代扣代缴税款后抵扣进项2.03亿元,直接降低了境内企业税负。
营改增激发了投资者兴办服务产业的热情,对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壮大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而服务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营改增后,青岛市新办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企业2.9万户,直接形成了新的劳动力需求,创造了新的社会就业机会,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由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有序转移。2014年一季度末,全市各类单位就业人员为289.9万人,服务业企业就业人员为95.1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33%,同比增长7.9%。其中,就业人员增速较高的行业主要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增速均超过10%,成为服务业吸纳就业人员的助推器。同时,营改增对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截至2014年7月底,我市共有2532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免税优惠,免税销售额1.01亿元,减免税额303万元。这一举措增加了劳动力资源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的空间,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记者 姜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