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青岛高收入者58408人 多在制造业和金融业
来源:大众网
-- 2014-01-03 09: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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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地税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本市自行申报个税人数连年创新高,2010年度突破4万人,2011年度突破5万人,2012年度接近6万人。2013年申报期内,全市共有58408人进行了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比上年增长16.16%,共申报年所得额195亿元,应纳税所得额115.19亿元,应纳税额25.3亿元。
从分行业情况看,申报人数较多的是制造业、金融业等,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行业申报人数增长较快,体现了青岛市“转方式、调结构”使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成果;从所得项目看,所得主要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劳动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非劳动所得比重逐年提高,反映出百姓收入来源渠道呈现日益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2014年,市地税局将通过青岛地税智慧地税管理监控指挥平台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监控管理系统模块,比对自行申报与日常明细申报和第三方涉税信息,依法对应申报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纳税人进行处理,持续加强高收入行业、高增值项目、高收入群体管理。”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不仅仅包括个人工资薪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
,单位代扣代缴申报不等于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正常缴着税的,只需正常申报填写即可,一般并不用再行补缴税款;对于那些2013全年中应缴未缴、应扣未扣的税款超12万元收入的纳税人,才需要再行补缴税款。
据介绍,根据收入类型不同,工资薪金、个人劳务、财产租赁、个体承包的个人收入税率都不同,因此仅仅根据年收入12万元无法计算出个税缴多少。此外,即便是工资薪金收入达到了12万元
,如果每个月的收入不同也无法统一计算。如果按照年收入12万元,月薪万元的“理想状态”计算。月薪万元每月需要缴纳745元个税,乘以12个月是8940元
。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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