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城乡就业人数完成年初目标的16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翻番……2012年,市人社局相继出台各类政策43项,涉及就业创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等多个民生领域,政策出台力度空前,民生保障力度加大。
就业乃民生之本。2012年,市人社局相继出台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提高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调整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模式等政策,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就业政策扶持体系。把家庭服务业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出台了10项家庭服务业稳岗奖励、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全市近1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岗位就业。去年,我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为本市户籍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就业补贴的政策,旨在促进青岛籍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全市共为41208名青岛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2060.4万元。在一系列稳就业、促创业、拓渠道的政策组合拳助推下,去年1-11月份,全市实现城乡就业41万人,完成目标 25万人的164%,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97.6%。11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91%,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全市有5.4万人享受各类就业政策,市财政支付就业专项资金3.56亿元。仅去年全市政策性扶持创业就达12563人,共发放创业补贴2814万元,发放小额贷款3.29亿元。
作为2012年我市新增6件民生项目之一,自去年7月1日起,我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实现翻番。此外,还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养老金待遇与全市经济同步增长。
针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放弃治疗”的现象,2012年7月1日,我市在全国首创性推出大病医疗救助政策,针对医保统筹范围外的自付费用与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的自付费用两个费用集群,分别在范围外救助系统、范围内救助系统展开救助补偿,并分别由财政专项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救助费用。此外,还有专门针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参保患者的低保救助,以及针对中低收入参保人群的特殊救助。截至11月底,我市共为150人办理特药救助,4位低保患者获得免费赠药,救助金额累计达到477万元(应付费用682万元),解决了部分大病参保患者的实际经济困难。
去年,我市老年护理保险在制度层面实现“破冰”,创新推出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以社区养老护理机构为载体,设定了入住定点护理院的长期护理、入住定点医院的医疗专护和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居家护理等三种模式,解决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的难题,实现了老年患者“医养相结合”。我市出台的该项政策也填补了我国老年医疗护理制度建设的空白。(记者 贾 峰 李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