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给车主算笔明白账——车辆出险后的赔付问题 1. 豪车事故赔付问题告诉了我们什么 记者:最近,关于豪车出险的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前几天雅阁撞劳斯莱斯撞出了一百多万,吉局长您能讲讲包保险如何帮助老百姓规避这种风险,提高保额是唯一途径吗?? 吉立群:这是最近比较热议的一个话题。车主投保要综合考虑自己的风险状况,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雅阁车事件虽然是发生概率较小的事件,但也提醒广大车主应该全面提高风险意识,通过保险来转移事故风险,可根据自身的车辆驾驶情况与保费承受能力合理的确定第三者的承保限额。提高保额应该是一种转嫁风险的有效途径,同时也应该提高自身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的意识。 记者:有网友对此提议,同时给自己的车保上好几份保险,是不是就可以规避风险了呢? 吉立群:车辆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财产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简单讲就是:有损失,才补偿;无损失,不补偿;损失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不能使其获得额外的利益。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对“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均有明确规定,消费者“超额投保”或“重复投保”是不能获得超额理赔或重复理赔的。 2. 出险次数多不能享受优惠,这是逼着车主自掏腰包? 记者: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只要一年出险超过两次三次的第二年就没有优惠了,那么小额的案件是不是自己出钱不走保险公司更划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买保险还有什么意义呢? 吉立群:保险的功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车主投保就是为了转移不可预知的风险。保险公司的基本费率及浮动系数是基于车辆不同风险程度的精算结果。无论发生金额大小的案件,客户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至于小额车险案件是否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判断。 记者:有网友疑问,他去年出险4次,今年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通知保额不能打折,能讲一下保额与出险的关系吗? 吉立群:车险的保额与出险次数没有直接关系。上年度车辆出险次数会影响到次年投保时的费率浮动系数。出险次数多可能导致续保时没有优惠,甚至会上浮保费。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