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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额均超3500

来源:京华时报 2011-08-31 17:32:48

    ■新政详解

    3500不是“起征点”免征额均超3500元

    重点查非劳动所得

    3500不是“起征点”

    “减除费用标准”也称“免征额”,与“起征点”不同。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课税对象数额低于起征点时,无需纳税;当课税对象数额高于起征点时,就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收入征税。减除费用标准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允许扣除的费用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减除费用标准时,无需纳税;当个人收入高于减除费用标准时,则对减去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个人收入征税。所以,“减除费用标准”与“起征点”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所说的“3500元/月”应称作“减除费用标准”,而不是“起征点”。

    免征额均超3500元

    除减除费用标准外,税法还规定了其他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项目,如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个人公益事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等,均可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大家的免征额都是会超过3500元/月的。但是,由于每个人缴纳三险一金的金额各不相同,因此具体免征额也是各不相同的。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有财税专家曾表示过,具体的“免税月薪”水平是一个区间,下限在4000元左右,上限在6000元左右。

    税务部门将把高收 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作为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包括:一是要逐步掌握高收入者经济活动和税源分布特点和收入获取规律等情况。二是要综合运用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等征管手段,以非劳动所得(主要是财产性所得和资本性所得)为重点,继续加强对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以及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三是要继续开展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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