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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桥隧收费标准出台:事先多次征求民意(图)

来源:青岛日报 2011-05-31 06:17:54

解读青岛桥隧收费标准出台来龙去脉

    桥隧通行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有关部门解读初步方案来龙去脉

    5月25日,市物价局向社会公示了海湾大桥、海底隧道车辆通行收费标准定价初步方案,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以7座(含)以下的小型客车为例,隧道收费标准为40元/车次,大桥收费标准为60元/车次。

    方案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人们关注,市民们纷纷通过网站、电话和电子邮件反映意见,对此,针对初步方案的来龙去脉,记者也进行了初步采访。

    桥隧车辆通行收费方案来龙去脉

    据了解,海湾大桥为企业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的经营性公路。海底隧道也是企业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的城市道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 (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能否收取车辆通行须有法律依据,桥隧收取车辆通行费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第十条规定、《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十九条等。

    那么,公布的《定价初步方案》中,车辆通行费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记者了解到,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海湾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交通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也就是说,我市只能对海湾大桥通行费标准提出建议方案,定价权限在省级政府。

    据悉,市物价局公布的海湾大桥通行费定价初步方案,是依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研究分析报告,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形成的。该方案目前是否合理、可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还要经过进一步调研论证,对方案作出调整需要报省政府审批。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海底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由市政府确定。按照《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物价部门对海底隧道车辆通行费开展了定价成本监审,在此基础上,依据定价计算办法,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四种日均车流量下的成本情况,测算出海底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制定了多个预选方案,经比选分析,兼顾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初步确定了目前的定价方案。

    记者了解到,在定价过程中,我市还学习借鉴国内同类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的经验做法,通过多次召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听取各方对定价初步方案的意见建议,经过进一步研究讨论,产生了目前的定价初步方案。

    “由于我市此前没有收费的城市道路,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的定价工作在我市尚属首次,难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底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制定合理与否,尚需正式通车后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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