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青岛有关部门了解到,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中小学允许的7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并首次对校服收费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小学生校服每套不能高于80元,初中不高于100元,高中则不高于120元。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我市中小学校服收费均低于这一标准。
严禁有偿培训
此次明确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费、午休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其中伙食费和校车费由学校向自愿享受该服务的学生收取,午休费由向小学、初中学生提供集中午休服务的学校收取,但应安排专门床位,指定专人管理,无专人管理的不得收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可据实收取,收支公开,但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
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校服费,严禁学校向学生强制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订购各种教辅材料、学具、报刊杂志等。学校因教学需要确需购买的,应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同时,规定学校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辅导班和学科竞赛,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重点班、特长班、补习班等,实施有偿培训。
校服费低于省定标准
对于校服费,省物价局要求具体价格由各市物价、教育部门在不高于省定价格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李宝旗主任告诉记者,我市学生校服采取统一招标的方式,其中局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招标,初中、小学的校服则由所在区市教体局招标采购。目前,我市小学阶段校服每套的价格平均在五六十元,中学生则在80元左右,局属高中的校服每套为108元,均低于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上限。据介绍,此次规定价格的校服为运动装和夏装,冬装和礼服均不在限定范围内。(记者 臧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