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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 超过一般消费就“超高” 记者:对于限制高消费令里高消费的“高”,法院方面怎么界定,比如说不允许被限制高消费人到酒店消费,那么一顿饭多少钱算超出标准? 李伦山:限制高消费令今天刚刚推出,具体的一些情况我们也需要在实践工作中再去分析。目前我的理解是,如果你的案件标的额只有4000元,那你还要到酒店里去花1000元请客,那这肯定属于高消费,因为你完全可以先还一部分钱。另外,我们认为高消费的标准,应该以大多数老百姓的一般消费标准而定,如果明显超出这个标准,就算高消费。 记者:那法院方面如何来监督被执行人执行此命令? 伦山:首先申请执行人可以来监督,另外我们下一步将通告被执行人的资料,群众也可以予以监督,发现他们有高消费行为,可以立刻举报。另外,我们会向有协助执行义务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协助法院执行,比如房地产交易中心、车管所等。我们发出的是法院的命令,希望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一旦被查处有违反限制令的行为,法院将依照法律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