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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话“欠钱的是大爷”,道出了如今社会上部分欠款不还的老赖让人无奈的现状。有些老赖一面欠下巨额债务,一面购买名车豪宅,这种情况则更加可恨。为了最大限度限制这种情况,市南法院昨天首次向31名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其中包括外出交通工具不得选择飞机和软卧,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和高档装修房屋、不得旅游和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内容。“下一步我们还将向车管所、房产部门、金融机构等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部门发出通告,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市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高芃芃介绍。 老赖接到“限制高消费令”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市南法院执行局时,10余名被执行人也已经来到执行局会议室等待。“今天到场的各位都有债务在身,法院今天将向你们下达限制高消费令。你们是第一批接到限制令的,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其他被执行人发送这个文书。等各位将还款义务履行完毕后,这个限制令就将解除。”市南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伦山宣读了市南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禁令。“你们这是干什么,早知道这个样我就不来了。”一名女性被执行人看到媒体记者举起手中的摄像机、相机时,立刻起身离开房间。而其他被执行人中,也有人将头埋到双膝之间或者用纸张挡住脸,甚至有人声称自己是代理人。 记者采访了一名欠款10万多元的男市民,他表示自己是因为孩子生病,所以这几年欠下债务。“我看了,这里面的10种高消费行为,我这几年哪样也没做过。”他表示,自己现在的收入就是每个月1200元退休金,这些钱刚够支撑生活,还没有能力还款。“‘限制高消费令’的要求,我就是不遵守也得遵守啊。”他说。 而另外一名欠款1000多万的法人,则拒绝了记者采访的要求。 “限制令”包括“食住行” 据介绍,市南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从昨天开始正式实施。限制高消费的对象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不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个人和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在法院发出的限制高消费令上,记者看到以下10种高消费行为,禁止上述被执行人用自己的财产支付:一是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是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是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是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是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是旅游、度假;七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是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是进行消费性贷款;十是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违令者严重的要负刑责 为保证“限制高消费令”的效力,市南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伦山表示,被限制人如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高消费,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个人可最高予以1万元罚款,对单位可予以最高30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还可予以司法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李伦山表示,市南法院同时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80880915,接受公众和有协助义务单位对被限制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的举报。 律师说法 实施“限高令”要有具体措施 昨天下午,记者就限制高消费令采访多名律师,他们均表示此办法对执行工作是一大促进,但应该还需要具体的实施措施才能发挥期望的效力。“比如出门坐飞机这条,现在这么多售票点,恐怕很难一一堵住,即便从机场环节将其堵住,那如果对方在外地坐飞机呢?”一名律师表示,如果没有具体的处罚制度,恐怕以赚钱为目的的商家,也很难拒绝到手的生意。 另外一名律师表示,限制高消费令对惩处有钱不还的老赖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这样的被执行人,应该有不错的效果。“申请执行人也会紧盯他们的,一旦发现他们还买车、买房,有可能被拘留甚至刑事责任都会让老赖感到头疼。”这位律师表示,“限高令”对这种恶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无异于是紧箍咒,有很好的震慑作用。 法官说法 建立社会诚信系统 “推出‘限高令’,从现代人无法避免的出行、购物等环节入手,对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做出限制,在我们的执行工作中,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市南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伦山说,市南法院之前就曾在各个社区曝光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督促他们履行还款义务,这一次也将继续主动出击,到被执行人有可能高消费的场所发协查通知,最大程度上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 “但目前,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确实还不是很完备,很多地方有漏洞,有可能让这些被执行人钻空子。”李伦山表示,希望整个社会能对拥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人做出记录,对不诚信的行为一一记载,作为公民在社会上求职、做生意、贷款等行为的依据,从根本上让“欠钱的是大爷”这种说法彻底消失。 记者 段海鹰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