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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提前还贷之心“蠢蠢欲动” 农行深圳一支行行长向记者表示,“自中行存量房公告出来后,有很多客户都咨询提前还款的事情,希望能躲就躲。但我基本上都建议客户,如果手头上有充裕的资金当然是可以选择提前还款,确实能省下不少利息。” “但其实许多银行在合同里面并没有明确约定贷款的优惠期限,一般情况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约定,银行是不会随便采取措施调整贷款优惠的。毕竟像我们这些国有大行,涉及如此之多的贷款客户,如果没有任何说明等就随便更改,绝对是有损我们自身的声誉。”该行长表示。 同时,也有房地产中介与按揭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提前还贷一定要量力而行,虽然如果利率真的要提高,贷款成本也要付出较多的数额,但如果仅仅为了能够尽量多省钱,而不顾自身的经济状况而提前还贷则是非常危险。” 另外,如果市民真的要提前还款,其实额外支出并不会很高,绝大部分银行规定在一年后提前还款都可以免收手续费。不过,最后还是建议在综合自身经济实力后,再做相关贷款安排才是明智。 中行的脸说变就变:工行建行农行密切观望大气候 中行近期的一纸公文“重新调整利率,提高房贷利的浮动比例”让已购房并在还贷的居民哗然,购房成本又要增加了。对于这次中行重大贷款调整措施,不仅仅针对购买房屋的贷款,而是将调控领域扩大到存量房房贷。 从今年年初开始,中行就是最先取消利率七折优惠的银行。当前中行对存量房贷的调控措施,更在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 中行率先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具体政策的落实待“五一”后 4月23日,中行正式宣布,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中行还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原则上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这与记者走访中行网点询问到的情况一致。 而更为重大的调整是,中行称:“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 也就是说,如果在中行贷款的客户,根据购房合同中的说明,在利率重新定价的期间,利率会上调到0.85倍、1.1倍或者1.2倍,取决于客户的存量房为该客户第一、第二或者第三套房。 记者采访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的人士,该人士对记者说:“我们目前还没收到有关存量房贷的利率调整通知,你可以五一之后再来咨询。” 中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客户经理对记者说:“如果有通知下来,寻找合适的机会正式调整存量房贷”。该人士说:“只有总行下发了正式的文件,才会开始调整。而调整的方式是根据银行的规定以及当时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为准,不一定是一年一调,主要看合同里是如何规定的。” 该人士说的合同,是指客户在贷款合同中,银行与客户签订的按年调整利率或者按季度调整利率的方式,有些客户为按年调整。 “按年调整,也就是说,今年你的利率是固定的,但是今年银行已经调整的利率,或者相应的政策出台,影响的是你明年需要还的贷款金额。如果是按季度调整,那么如果这个季度出台利率调整政策,则会直接影响到下个季度的还款情况。” 据了解,2009年初,中行总行就向分行下发过有关房贷合同补充协议的通知,补充协议规定房贷利率优惠期设定为2年,也就是七折优惠可持续到2011年一季度。而从2010年1月份,中行下发的新的房贷合同中,明确房贷利率优惠期限为2年,到期后的利率再进行新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