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客户綦先生近日急需资金周转,申请办理保单贷款业务,但对贷款金额不满,认为自己已缴纳50万元保费,可以贷出40万元,但实际贷款金额达不到客户预期,对此产生质疑。
案例分析:
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价值净额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保单质押贷款期间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为有效状态。保单价值也称现金价值,指本合同所具有的价值,体现在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而保单价值净额是保单价值扣除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自动垫交保险费、欠交的其他费用及这些款项应付利息后的余额。
綦先生之所以对贷款金额产生疑问,是其未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中关于保单贷款条款的约定。綦先生持有的保险合同关于保单贷款条款约定的内容是“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保单价值净额的 80%”。由此可见,綦先生忽略了保单贷款条款中重要的关键词,即保单价值净额,混淆了已交保费和保单价值净额的区别。
保单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保单贷款到期日未申请还款的,视同重新保单贷款,新保单贷款的本金为上一次保单贷款的本金加利息之和。
案情启示:
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认真阅读保单条款,要注意区分保费、保单价值与保单价值净额的区别,遇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同时,在办理保单贷款业务前,应清楚了解保单贷款的注意事项,根据自身需要及时进行还款,避免损害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