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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证券一营业部员工收警示函!青岛分公司也曾被出具警示函!

2022-04-25 14:40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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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王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2〕5号)。

决定书显示,黑龙江证监局发现王冰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大庆龙凤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在开展营销活动中,合规意识淡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泄露客户信息,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二是向客户传递非江海证券统一提供的投资信息,并向客户做出投资不受损失、保证投资收益的承诺。三是电话服务过程中,营销宣传内容不实,存在误导性内容和不当表述,以自称炒股等不当方式作为营销手段诱导客户购买固定收益产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王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官网显示,江海证券成立于2003年,总部坐落于哈尔滨,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建立了业务中心,是上市公司哈投股份(600864)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67.67亿元。

记者梳理发现,江海证券青岛分公司也曾因为不合规被处罚。2020年7月10日,青岛证监局发布公告称,江海证券青岛分公司因负责人未在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被认定合规管理不到位,最终被出具警示函。

爱企查显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滔。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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