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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2021-10-27 07:27 来源: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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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促进共同富裕的意见(试行)》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到2025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万元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2.2左右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促进共同富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4.5万元/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万元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2.2左右,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据悉,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是青岛市率先在全省开展的举措。

要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按照青岛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到2025年,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78%左右,届时也仍将有242万人在农村生活,如果这部分农村居民的发展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也就难以实现。《意见》由此提出,青岛市到2025年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促进共同富裕的远景目标——

到2025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4.5万元/人以上,美丽乡村达标村、文明村镇、平安乡村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万元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2.2左右,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怎么做?《意见》从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和城乡融合发展四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举措。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意见》提出,聚焦高质高效,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为农业赋能、为农民增收、为振兴筑基,统筹部署了产业振兴七大工程。实施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以打造“吨粮田”为目标,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到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90万亩。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开展种业资源保护、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建设、市场净化五大行动,到2025年,力争建设10个现代种业科研平台。实施数字农业建设工程,加快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落实数字农业示范园补助政策,支持创建10个数字农业示范园。实施乡村产业融合引领工程,鼓励区(市)打造百亿级优势产业链、镇(街道)打造十亿级特色产业链,建立农业全产业链“链长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程,支持区(市)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对经批准创建并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和农业产业强镇,参照省级奖补标准给予奖补。实施品牌强农工程,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展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价;支持“青岛农品”品牌培育、宣传、推介,打造“青岛农品”品牌矩阵。实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工程,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统一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重点支持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到2025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80%。

让乡村面貌焕新颜。《意见》提出,聚焦宜居宜业,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通过统筹部署农村软硬件建设,着力提升乡村的舒适化、清洁化、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造“高配版”绿水青山。

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提质改造,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出台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健全农房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优质化水平,健全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均衡配置机制,逐步实现区(市)域内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加快农村“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移动可办;改造薄弱农村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

“强村富民”既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意见》提出聚焦富裕富足,加快推进农民生活品质化。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实施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增收攻坚行动,制定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措施,从规划、用地、项目、融资等方面予以倾斜,经济相对薄弱村数量较多的镇(街道)每个至少要有1个抱团联合发展项目。推动新时代乡风文明提质,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实践活动全覆盖。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全域提升“一统领三融合”质量水平;实施“头雁领航”工程,构建村干部权力长效监督约束机制。

城乡差距的根源在于要素的不平等交换。《意见》提出,聚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要素配置均衡化。围绕人、地、钱三大要素,破除要素流动壁垒,合理开发农村资源,激活农村的要素市场。

优化城乡规划布局,以县域为城乡融合重要切入点,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村庄布局等,做到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带权进城”或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全域土地整治,加大全域土地整治试点工作力度,统筹推进全域规划、设计、整治,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强化财政金融支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持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2025年达到10%以上;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各类资本设立基金投资乡村振兴领域。按规定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给予奖补。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大学生回乡、城市人才下乡、乡贤返乡,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创客等培育力度;实施人才返乡入乡促进行动,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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