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感受到政府的关怀,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青岛胶州市为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
高龄补贴标准为:
对80岁至89岁(1941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出生)的胶州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
对90岁至99岁(1931年1月1日-1922年12月31日出生)的胶州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100周岁及以上的胶州市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00元高龄补贴。
已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
补贴办理流程为: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两个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青岛农商银行的银行存折(卡),到所在的村(居)办理申请;村(居)工作人员审核后交给各镇(办),由各镇(办)填写《胶州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不含低保老人),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并签名和加盖镇(办)公章后,报给市民政局审批;由市民政局审核后每季度及时进行发放。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胶州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养老工作为依托,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满足老年人所需,使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切实为老年人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