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如何实现?梳理发现《意见》中多次提及一个关键词——机制。例如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按需设岗等管理机制、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上学:
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公益岗位:
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
住房:
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今年3月,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松树坡村。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
医疗:
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
△今年2月,山东省邹平市黄山街道侯家村,参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医务志愿者在为群众检查视力。
重点关注低收入者: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
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乡村管理:
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
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继续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将现行一对多、多对一的帮扶办法,调整为原则上一个东部地区省份帮扶一个西部地区省份的长期固定结对帮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