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医保定点药店分布面广、数量众多,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一线力量。近日,省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医保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快医保基金结算进度,切实保障定点药店正常运转。实行虚拟个人账户的市,对医保定点大型连锁药店可实行预付部分医保资金措施,主要用于保障医保定点药店应急采购防疫药品、口罩、消杀用品等疫情防控产品。
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指导医保定点药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省医保局合力抗击疫情倡议书,严格定点药店自身防护,从业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坚持每日清洁消毒;严格执行进店顾客测量体温要求,对发热、咳嗽等顾客及时进行登记并建议其按疫情防控要求就医检查,同时向所在乡镇(街、居)疫情防控机构提供信息;发动各方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全力保障防疫药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与疫情防治相关的商品货源调配,尽最大努力补充门店货源,保障居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