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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体系日益完善 上市公司收入质量提升

2019-09-29 08:00 作者:王君晖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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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投保基金公司发布《2018年度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子报告《A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对投资者保护总体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反映了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体现了投资者保护的最新成果。

投保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总报告对投资者保护总体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至2018年底,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3584家,排名世界第四位,总市值43.50万亿元,位于世界第二位。投资者账户数量共计1.46亿,其中自然人投资者账户占比99.77%,非自然人账户占比0.23%。

报告显示,去年以来投保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日益完善,稽查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业务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金融审判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退市、股份回购、停复牌等基础性制度日益完善。

从主体来看,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保持稳定。投资者资金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力度持续增强。证券公司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纾困和风险化解工作,帮助贫困地区企业融资并进行公益捐赠。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较去年有所改善。公募基金管理人合规管理情况较好,基金经理的稳定性有所提升,公募基金长期投资优势明显;投资者分类和产品分级的情况较好,适当性匹配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目前我国投资者保护现状,报告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二是提高投资者保护教育工作成效,更加注重公平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四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升市场各主体的投资者保护水平。五是完善先行赔付制度安排,探索将证券违法案件行政罚没款部分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六是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上市公司收入质量有提升

上市公司子报告系统总结了2018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客观评价得分为76.14分,较2017年度上升0.5分。投资者主观满意度连升,近年来知情权最受关注,决策参与权和投资收益权的重视程度接近。

在成绩和进步方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范围进一步明晰,累积投票制普及程度提高,中小股东表决权进一步落实,高管期末持股变动情况改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收入质量有所提升。

报告指出,上市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中小股东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渠道应更加顺畅,董监高诚信状况受到考验,166家公司有现任董事在考察期内被监管部门公开处罚;25家公司有现任监事在考察期内被监管部门公开处罚;186家公司有现任高管在考察期内被监管部门公开处罚。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质量略有下滑,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质量略有下降,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有3344家,占比93.96%,较上年减少2.54个百分点。上市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导致派现率有所下降。

报告还指出了商誉减值、股票质押风险等投资者保护的新问题。六成以上公司存在商誉且价值超万亿。截至2018年底,存在商誉的上市公司有2244家,占比63.05%,商誉合计高达1.55万亿元,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32%。股票质押风险稍有缓解,但形势仍然严峻。2018年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家数3428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5.65%;质押市值4.23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9.73%。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建议,一是优化机制加强教育,提高中小股东行权积极性;二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提高披露的真实性有效性;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优化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渠道建设;四是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敦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五是建立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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